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及《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津现职院〔2023〕11号)第六章第三十条有关规定,机电工程学院数控技术专业数控3+2G23-3班陈浩然同学(学号:20227070531)未经批准长期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。经2024年第24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决定对陈浩然同学作退学处理。
现将本处理决定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10天(2024年12月18日-2024年12月27日)。公示期结束后,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学信网和我校教务系统进行学籍注销,已标注退学学生不能恢复学籍。
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于公告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。学生未按期提出申诉的,视为放弃申诉的权利,服从学校的处理决定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022-28196353
地址: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。
特此公告。
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
2024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