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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办公室工作职能

招生就业办公室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学院的招生、毕业生创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
招生主要工作职能如下: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高职高专招生政策和规定,编制招生计划,负责联系、衔接、办理各类招生计划的落实及上报工作。

二、负责与省内外招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、及生源学校建立招生协作网络。

三、组织招生宣传,拟制招生宣传资料和招生宣传方案,组织召开有关招生工作会议。

四、负责新生录取,档案清理,录取通知书打印、装袋、邮寄的工作。

五、接待新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,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、接待工作。

六、负责本院大三毕业生专升本的报名、信息采集确认、证件发放等工作。

七、负责本院“三二分段”合作校的确定及联络工作。

八、负责本部门的安全、保密、档案、信息等工作。

就业主要工作职责:

  1. 贯彻执行国家创就业政策、方针,分析劳动力市场形势,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策略及措施。

  2. 积极开拓各类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,掌握人才市场需求信息,为学院的专业设置提出建议。建立就业网络,开辟就业基地,同一批大型用人单位形成长期合作关系,积极推动“工学结合”培养模式进程,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。

  3. 研究学生创就业心理。开展形式多样、针对性强的创就业指导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,顺利的实现创就业之路。

  4. 负责学院毕业生《就业报到证》、《就失业证》的办理工作。

  5.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学生在外实习、实训的联系工作。

  6. 假期,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打工信息。

  7. 负责全院就业指标的统计工作,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,并代表学院对各二级院、系就业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。

招生就业办公室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、严格执行新会计法规定、严肃维护财经纪律、严格内部监控制度,对中心资金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。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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