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学院按照市教委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天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学院实验室实际情况,为切实保证师生安全,要求各二级学院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年)》(见附件1),组织各类实验室自查活动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。并于2024年5月31日12:00前将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4年)》(见附件2)和《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》(见附件3)电子版发送至xdxydy@163.com。
设备与安技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