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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知

发布者: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29  点击:

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
根据《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台式计算机等7类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通知》(津财采〔2024〕4号)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,设备与安技处结合学院实际,编制《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》(附件1),原来的《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》不再使用。各采购部门要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,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从严把关,如实填写《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》。

各采购部门将所有招标采购合同和从网上商城采购的货物(低值易耗品除外)合同扫描为PDF文件(文件名:项目名称+合同签订日期,如:双高校优质课程建设项目20240129)通过OA协同给耿进钊;验收完成后将填写完整并加盖部门公章的《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》扫描为PDF文件(文件名:项目名称+履约验收意见报告,如:双高校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履约验收意见报告)通过OA协同给耿进钊。(津财采〔2024〕4号文件要求,合同和验收报告需及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备案。)

设备与安技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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